在学期第一天上课之前在弗吉尼亚州合法居住至少一年的学生有资格按州内费率支付学费。住所是指暂时离开后返回的个人目前的固定住所,他/她打算无限期地留在那里。住所和住所不是一回事。一个人可以在一个以上的州有住所,但只能有一个住所。
除了某些例外[1]24岁以下的学生有可能拥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住所。所有学生一开始都被假定为外州学生,必须通过清晰而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他们有资格享受州内学费。由一所学院作出的住所决定对该学生可能就读的任何其他学院都没有约束力。
下列人员符合设立住所的条件:
- 所有美国公民
- 永久居民(绿卡持有人)
- 难民
- 难民
- 处于临时保护状态的个人
- 某些非移民签证的持有者
- 童年入境暂缓遣返(DACA)的个人
此外,还有针对现役军人、退伍军人及其家人的特殊规定,允许他们在不符合正常住所要求的情况下支付州内学费。
NOVA,像弗吉尼亚所有的公立学院和大学一样,是由住所的指导方针由弗吉尼亚州高等教育国务院(SCHEV)发布。本指南由《弗吉尼亚法典》授权并衍生而来。
学生是否有资格在弗吉尼亚社区学院系统的所有学院(包括NOVA)获得州内学费,最初是由在线入学申请收集的信息确定的。住所问题包括学生或父母在弗吉尼亚州居住了多长时间;学生或父母是否拥有弗吉尼亚州的驾驶执照、汽车登记和选民登记;以及学生或父母依法缴纳弗吉尼亚州所得税的历史。最初的决定是自动的,并在学生提交申请时在确认页面上通知他们。学生有权对最初的决定提出异议上诉.
无证学生
以下是有资格获得的州内学费下学费权益条款:
自2020年7月起,弗吉尼亚州通过了一项规定,适用于可能没有资格获得定居资格,但在弗吉尼亚州生活、工作和纳税的个人(§23.1-506)。获得州内学费的资格;异常;某些州外学生和高中生。
- 在英联邦国家至少上了两年高中
- 2008年7月1日或之后毕业于英联邦或其他国家的公立或私立高中或家庭教育项目
- 在2008年7月1日或之后通过教育部批准的高中同等学历考试(GED);
- 已提交证据,证明他们或在受抚养学生的情况下,至少有一名父母,监护人或代替父母的人在注册或入学日期之前至少两年提交了弗吉尼亚州所得税申报表,除非由州法律豁免;而且
- 注册为新生或在弗吉尼亚州的公立高等教育机构就读。
符合这些标准的学生,无论其公民身份或移民身份,都有资格享受州内学费,但持有目前有效的F、H、J或M签证的学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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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4岁以下的学生如果是退伍军人或美国武装部队的现役成员,则被推定为独立学生;在读研究生或专业院校学生;结婚了;是法院的监护人或在18岁之前是法院的监护人;父母均已去世,无收养人或合法监护人;有配偶以外的合法受抚养人;能够提供清晰和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财务自给自足;是不合格父母的美国公民子女;或者至少在学期第一天上课前一年获得DACA批准。
更新日期:2014年秋季